金東區江東鎮公辦幼兒園項目地塊位于金東區江東鎮溫壽線以北、十白線以西,地塊占地面積約6978.44m2(10.4677畝),中心點經度119.725043°,緯度29.067837°。本地塊歷史上原為十八里村農用地,主要用于種植苗木、蔬菜等。地塊于2023年征收。目前地塊內已清表,為空地,未發現生活垃圾和固廢填埋,未發現管道、溝渠或滲坑,沒有污染痕跡,場地內無特殊氣味。本調查地塊土壤樣品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六價鉻檢測結果低于檢出限,其他45項基本因子及石油烴(C10-C40)檢出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氟化物低于《浙江省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_T 892-2022)附錄A中敏感用地篩選值。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場地內和對照點均未檢出。根據地下水檢測結果,《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49項檢測指標均可以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Ⅳ類標準;硝基苯、苯胺、石油烴(C10-C40)、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二苯并[a,h]蒽、2-氯酚、苯并[a]蒽、苯并[K]熒蒽、?、茚并[1,2,3-c,d]芘濃度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氯甲烷濃度能達到美國EPA篩選值。綜上所述,金東區江東鎮公辦幼兒園項目地塊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所規定的第一類用地要求,本地塊可結束初步調查,無需啟動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