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等,通過資料收集、現場勘察、人員訪談和資料分析等方式對調查地塊內污染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并委托浙江華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采樣監測。我公司根據檢測單位采樣檢測相關記錄、檢測報告以及質控報告等資料編制了《婺城區柵川區塊中螢集團有限公司收回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婺城區柵川區塊中螢集團有限公司收回地塊土壤樣品中均各監測項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附錄A非敏感用地篩選值;部分地下水樣品中氟化物、硫酸鹽《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值。
說明本地塊原有企業的生產活動對該區域地下水環境有一定的影響,氟化物屬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毒理學指標,依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需啟動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