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婺城區殘疾人托養中心項目占地面積約6272m2,地理位置中心點為東經119.588413°,北緯29.152537°。本地塊歷史上屬于西吳村農用地及養老院用地,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苗木。2005年婺城區政府征收?,F地塊內西側托養中心已基本建設完成,東側為農田,主要種植蔬菜。本地塊以東為農田及變電站,地塊南、西、北側均為農田。根據金華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賦碼:2109-330702-04-01-997532)金華市婺城區殘疾人托養中心項目擬出讓用于社會福利用地(A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七條,本地塊為農用地轉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故判定為甲類地塊,需進行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對照《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十四條,本地塊原有的生產活動對地塊造成的污染較小,不存在要求開展采樣分析等后續調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塊調查可結束于第一次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直接用于社會福利用地(A6)開發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