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婺城區雅畈小學綜合體藝樓新建工程地塊占地面積約3678m2(合5.517畝),地理位置中心點為東經119.670632°,北緯29.034946°。本地塊歷史上屬于雅畈一村及雅畈二村農用地、林地,主要種植蔬菜、水果。本地塊于2021年底被金華市雅畈鎮征收。地塊建筑已基本建設完成。本地塊東側為雅畈鎮小學主校區,南側為雅畈二村自留地,西側為墈塘,北側為雅畈鎮民房。根據金華市婺城區雅畈小學綜合體藝樓新建工程地塊規劃條件(項目編號:2104-330702-04-01-404903),金華市婺城區雅畈小學綜合體藝樓新建工程地塊擬出讓用于中小學用地(A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七條,本地塊為農用地轉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故判定為甲類地塊,需進行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對照《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十四條,本地塊原有的生產活動對地塊造成的污染較小,不存在要求開展采樣分析等后續調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塊調查可結束于第一次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直接用于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設施(UG25)開發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