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東區嶺下鎮崇德街以東、330國道以南、釜陽街以西、和美路以北地塊占地面積約10106m2(合15.1590畝),中心點東經119.763°,北緯29.052°。本地塊歷史上原屬于嶺下鎮嶺三村農用地,主要用于種植苗木、蔬菜等農作物,未曾使用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聯苯等高殘留農藥。東側地塊于2015年開始建設嶺三村村委辦公樓,建成后該辦公樓1-3樓出租給江嶺智創園展售中心、浙江超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嶺下鎮人民政府,用于辦公及房產銷售,4樓為嶺三村村委辦公用房。嶺三村村委辦公樓西側部分區域于2017年用渣土、碎石平整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堆放。本地塊于2018年被嶺下鎮人民政府征用,一直未開發利用。本地塊東側相鄰為嶺三村村委辦公樓、隔釜陽街為金華好得科技有限公司,南側隔和美路為金華東聯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西南側隔崇德街為浙江鋒盛工貿有限公司、金華三金泡沫廠,西側隔崇德街為嶺南花園,北側相鄰為330國道。根據金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金華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書(金自然資規條330703202000035號),金東區嶺下鎮崇德街以東、330國道以南、釜陽街以西、和美路以北地塊擬出讓用于居住用地(R2)、商業用地(B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 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故對金東區嶺下鎮崇德街以東、330國道以南、釜陽街以西、和美路以北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通過對金東區嶺下鎮崇德街以東、330國道以南、釜陽街以西、和美路以北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可知:本地塊從未進行過工業開發,地塊原有的生產活動對地塊造成的污染較小,因此本地塊調查可結束于第一次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直接用于住宅和商業開發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