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義新區金滿湖單元余宅村B地塊占地面積約76183.65m2(合114.2755畝),地理位置中心點為東經119.858088°,北緯29.211335°。本地塊歷史上屬于余宅住宅用地及農用地,地塊北部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2015年作為宅基地使用,未建造完成。本地塊于2020年底被金華市金義都市新區征收并于2020年整村拆遷。本地塊東側隔法華街為君華水岸西區,南側為宏業路,西側為余宅民房(現已拆除),北側為龍庭一品。根據金義新區金滿湖單元余宅村B地塊規劃條件書(金自然規條:330702202200020),金義新區金滿湖單元余宅村B地塊擬出讓用于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設施(UG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七條,本地塊為農用地轉為居住用地故判定為甲類地塊,需進行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對照《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十四條,本地塊原有的生產活動對地塊造成的污染較小,不存在要求開展采樣分析等后續調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塊調查可結束于第一次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直接用于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設施(UG25)開發是可行的。